情人只说三次再见

二十七年以来,我都是一个生活平淡无奇的男人。

一样,不过无涯的单身。不打算找人结婚。从不。把自己套在另一个人身上,显得很蠢。

爱情无非是我那两家音像店里的电影碟片,有很多发烧友,看了一遍,又看一遍,最后竟然对自己说,不行,一定要收藏起来!于是我又做一单生意。过后他们塞在架子上,忘记。然后,再去搜集下一场。收藏,成了过程。

我断断做不来。我喜欢看多电影。有时候是黑白默片,有时候是惊悚片,有时候是香港独有的搞笑。可是,我不收集。肯定没有必要。我喜欢的,永远是下一场精彩。

为此我把音像店装修得象是科幻片中的地下实验场,大门朝着马路,用粗大的钢铁水管收成逼人的喇叭形——充满了未知的盼望,以及,寂寞。

我等待着,一些意外的发生。

这一天晚上,和朋友们去酒廊买醉。

“家明!”忽然隔着几张桌子和几乎高达一百分贝的音乐,有人站起来招手。是一个多年不见的小学同学。我端着啤酒过去。微笑。问候。寒暄。祝愿。约定下一次聚会。

人生无非这样的程序,若能分清楚条理,一切水到渠成。旁人很难看出你内心的应付。对于感情,我一直看得很淡。不是虚假,而是根本不上心。没有办法。一直这个性格,没有办法。

喝到七分醉,所有人都倒下了。狂轰而至的音乐于聚然消停,刹那间我错以为时空转换,到了另一个世界,遥远的世界的彼岸。酒精在身体内燃烧,那么狂野。可是,世界突然静下。

在门口挥着手道别。看着他们东倒西歪各自回家,我非常颓丧。没有睡意。一个人沿着江边大道,把手插在口袋里,沉默着散步。

法国梧桐漏出的初秋的风已经带了凉意,扑面便令人酒意乍去。找一个角落我开始呕吐。

很久,我才起身,打算回家好好睡一觉。才抬脚,却被一团柔软的物体绊住,来不及地重重地摔了一跤。

借着路灯,我看见一只雪白的小动物躺在地上,浑身发抖。两只眼珠发出宝石一般的红光。那样的眼睛不知比人类的浊眼要清朗多少倍,真正当得上“朗星”二字。我呆了一呆,将它抱起来。

它的身子柔软而温暖,但是眼神中充满了疏离与恐惧,非常深的恐惧。

我被那眼神击中,呼吸一紧,犹豫着要不要放弃它。然而,可能是酒入了愁肠,我舍不得。

转日天气忽变,西风渐紧。一觉昏沉,醒来时已是中午。浑身疼痛着,呻吟不绝爬起来,才发现睡在沙发上。一条蓝白格子的毛巾毯从胸膛滑落。

毛巾毯已经很旧,老是脱毛。有一阵子我把它收起来,后来一直找不着。可是它突然出现了。房间也是异样的干净。地板上的水痕,以及沙发角落的茶几上一小盆雏菊,幽幽吐着暗香。

真像是走错了路,走错了房间。好几年前就有这样一部电影,主人公误入了另一个城市,进入了另一个男人的生活。同样的道路,同样的房间,同样的布置,所以犹不自知。那种奇遇令人叹为观止——过后还会有什么?只能是爱情。

“醒来了?真好!”一个细如银铃的声音爽朗地打招呼,风也似的,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眉目清秀的长裙女子,把一只纤手伸到我额上,“感觉怎么样?还晕不晕?”

我吓得弹起,从沙发上跳下地来,赤着脚叫:“喂!你……你是谁,你怎会出现在我家里?”

她的表情好象非常惊愕:“昨晚不是你把我带回家的?”

“哦,明白了。”我愕然。急忙找着长裤穿上,一边打领带,一边取出皮包,匆匆拿出几张钞票递给她,“够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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