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莲(2)
李公到任一年后妻子去世,而且正遇都运前来,他责怪李公扣留钱财、谷物,妨害公事。李公极力辩解,他却不听,于是罢了李公的官。
李公上任中途被免官,加之丧妻,心情非常不好。回都城后他便不再以仕途为意,整日闲居家中,关门闭户,不与外人来往。
一日有人叩门,开门一看竟是小莲。李公十分高兴,将小莲请至屋中坐下。对着故人,他不禁又伤感地落下泪来。然后命人打开轩阁,备下酒宴。席间小莲且歌且舞,一整天二人都极其欢乐。当夜小莲便留宿在此。
一个月后小莲将要离去,哭着向李公拜别道:“我有件私事相求,我想把我死后的身体托付给您。”
李公说:“怎么就说出这样的话呢?”
小莲说:“我其实不是人,是城上的狐狸。前世曾做人家的妾,那时我对正室百般谗害,时间长了,夫君也听信了我的话。从此我一人独享宠爱,而正室则忧愤至死。她死后,将我告到阴间官府,我便因此受到惩罚。受罚的时间满了,我才能恢复原形。但是按因果循环来说,我将死于鹰犬之口,或落入汤锅中成为人的口腹之食。那样的话,我又将留在阴间而不得托生了。您可在某日出都门,遇到捕猎之人就多给他钱财,说您想买猎狐做药材。有只死狐狸耳朵上有花毛、紫色、几寸长,那就是我。望您能用白纸为我做寿衣,木皮为我做棺木,把我埋葬在高坡,这就是对我一生的恩赐。”
小莲再次拜谢李公,哭着拿出了一两黄金,说:“这个可用做我的丧葬费用,请您千万不要因为我不是同类就无情啊!”李公全部应下。他留小莲住下,小莲说:“我的丑行都让您知道了,您应当讨厌我才对。”李公坚决留她,小莲便多住了一夜。
第二天,小莲向李公拜别:“阴界有时限,重生也指日可待。时间已不容我再诉衷情,然而,有幸您并没有忘记我们平日的情意。”说完,大哭着离去。
李公按期出镇,北行数里,果然看见一个背着几只死狐狸的人。李公上前,选了耳朵有紫色花毛的狐狸买了下来,回去择日按小莲所说的方法把她葬在了都城坊店的南面,并亲自为她写下祭文。至今人们还把那里称作狐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