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狗的悲惨命运一(2)

在我们一番紧锣密鼓的筹划之后,终于有个叫李建的胖男人住了进来。当然了,我不可能喜欢这种肥胖的,只有璐璐这种胖妞才会对一堆肥肉感兴趣。李建的到来让璐璐十分的开心,为了不当锃亮的电灯泡,下了班我就一头扎进我的卧室,无聊就听听歌写写稿子,但是他们俩爽朗的笑声还是传进了我的耳朵里,看到幸福的璐璐我越发觉得这个方法真是不错。他们俩都是天生的吃货,绝对般配的一对活宝,在厨房里热热闹闹的捣鼓一阵子,一盘盘色香味俱全且极为诱人的食物便端上餐桌。

看着这好的跟连体婴儿似的俩人,心里一阵酸酸的。璐璐虽然胖,但是恋爱中的她似乎变得美丽动人,可爱活泼,说话都变得动听有趣。看来恋爱才是女人最好的化妆品啊!几个月之后,璐璐穿上洁白的婚纱做了李建美丽的新娘。

诺大的公寓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一个人做饭一个人吃,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哭。于是我又发布了租房信息,来租房的各个都是歪瓜裂枣,渐渐的我有点失望,不再像以前那样精心打扮一番,生活似乎陷入了僵局。

就在我准备学璐璐那样暴饮暴食,自暴自弃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租房者的电话,这个声音让我身体里的荷尔蒙瞬间被唤醒,直觉告诉我这个充满磁性浑厚的男声一定是个帅哥。

果然不出我所料,当身高一米八五的孙朗朗穿着白色衬衫,亚麻色的休闲裤站在我眼前,冲我开心的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时,我的心砰砰直跳。没有任何意外,这位帅哥住进了我的公寓。书上说男人都喜欢温柔善良的女孩,特别是微笑着抚摸小动物时最迷人,于是第二天我就买来一只雪白的哈巴狗,取名“小雪球”。为了让孙朗朗爱上我,我决定不动声色的施展我的勾魂大法。俗话说要让一个男人离不开你,首先得宠坏他的胃。对,给他做好吃的。

爱睡懒觉的我一改往日的不良习惯,大清早就从床上爬起来,在厨房里学着做营养美味的早餐。唉!真是临时抱佛脚啊,做起来受了不少的罪,左手被刀划破了,右手被锅烫了三个水泡,疼的我龇牙咧嘴。等到他起床了,我假装很贤惠的说:“起来了?吃早饭了!”自己都觉得可以去演戏了,装的这么自然……

朗朗吃饭的时候,看着我笑眯眯的。我心里挺开心,突然他说:“嘿嘿,好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早餐了。感觉我们有点像新婚的夫妻……”哎呀,帅哥说话怎么直白,我就再女汉子也羞得脸红的不要不要的,虽然心里听了狂喜啊狂喜。这明显是喜欢我的节奏啊!看来要脱单了,心里的小人早已经美翻天了。

早饭吃完,朗朗主动去厨房洗了餐盘。真是个好男人呀!我怎么这么聪明,看来朗朗就是我的真命天子了,准没错。

一切是那么自然,下班的时候,当高大帅气的朗朗出现在我的公司接我回去的时候,女同事们的眼光直勾勾的,看我则是羡慕嫉妒恨,一把把小刀嗖嗖嗖的齐刷刷刺向我。唉!没办法,姐乐意接受这样的礼遇!哈哈哈哈,真是对的出现晚点也没事,毕竟等到了呀,哈哈哈哈……

转眼我们愉快甜蜜的度过了一个星期,陶醉在幸福中的我甚至开始幻想和他的婚礼。晚上饱食一顿之后,朗朗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因为工作原因回卧室在电脑上查资料。在网上阅览的时候看到最近发生的一件事情,我所在的城市近半年内出现了一个可怕的鬼怪,它们幻化成人的模样在社会上穿梭,嗜血如命,最爱的是吸女人的血,采阴补阳。这鬼怪善于幻化成英俊帅气的男人,女人们一定要小心遇到这样陌生的男人。

这世界上喜欢胡说八道的人怎么那么多,多无聊多讨厌。我继续工作,对于这样无聊的事情一笑而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感到口渴,于是拿着杯子朝客厅走去,突然我停止住脚步,使劲的捂住自己的嘴巴大气都不敢出一声,缓慢的退到墙角惊魂未定。朗朗居然死死的咬住小雪球的脖子津津有味的吸着,鲜血染红了小雪球洁白的绒毛。客厅原本明亮的灯变得忽明忽暗,发着幽暗的绿光,周围的空气瞬间冷了十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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