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杀(5)
任居正和李翰森、丰伟业是穿开裆裤时就在一块的伙伴,小时候他们三人中有任何一个遭到他人欺负,那么另外两个势必会出面讨伐的。翰森生日最大,是大哥,伟业最小,是小弟。从幼儿园、小学、直至高中时代他们都是在一个班级的,可谓手足情深!如今,李翰森在事业正如日中天之际遭此横祸撒手人寰,怎不令他垂泪?
想到生日,任居正一惊:原来他们三个都是一起庆祝生日的,那时候囊中羞涩,也就不一一庆祝了。三个人生日都在九月份,翰森是9月1日,所以他们就在这一天庆祝三个人的生日。这几年人各一方,每个人都在忙着自己的事业,相聚的机会少了,再没有一起庆祝过生日。
任居正吃惊的是:李翰森被杀的那天正好是9月1日,在他生日的那天!任居正叹了口气,悲哀再次涌上心头。思念如流水,不可遏止。翰森已经逝去,千里孤坟,何处话凄凉啊!
他打开了书桌下的大抽屉,取出了一本《唐诗宋词三百首》,书页都已经发黄卷曲了,依然舍不得扔掉,因为那对他来说是一件具有特殊意义的礼物。学生时代的他酷爱诗词,奈何出身于单亲家庭的他,仅靠当工人的父亲微薄的薪水来抚养,经济状况可想而知。所以,虽然他曾数次徘徊在书店的书架上,将这本书拿起又放下,但58元的售价对他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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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忍心再向每学期为了他的学费而操心的父亲伸手要钱买书了,于是那段日子里,他总会在放学后独自一人先走,去拣些易拉罐之类的东西积攒他的书费。然而,那年的9月15日他生日的那天,这本梦寐以求的书却被李翰森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他。如今虽然时过境迁,他也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为一本书而折腰的穷学生了,但当时的那份感动却依然深刻在心头。
翻开书的扉页,上面有钢笔书写的一行字:天生我才必有用 赠挚友居正惠存。那是李翰森的笔迹,古人云:字如其人。果不其然,他的字潇洒不羁,虽然当时尚在年少,但依然有遮掩不住的灵气跃然纸上!如今睹物思人,只能叹一句:物是人非事事休,未语泪先流。
任居正轻轻翻过,拿起一张夹在书中的照片:高三那年暑假他们在母校的合影,说来真怪,他们自小一块长大但三人的合影却仅此一张。就着书桌上的台灯,任居正不觉一惊!照片上李翰森的影像没有了头部和脚部,只留下身体部分。莫非眼花了?他取下眼镜用绒布擦拭了再细看,不仅如此身体部分也变得模模糊糊,原本处在居中位置的李翰森成了若有若无的幻像,在他和丰伟业中间仿佛隔着一个鬼魂!
“鬼魂!”是的,如今李翰森确实成了一个冤魂。葬礼那天,他亲眼目睹了他的遗容。虽然已经经过化妆师的精心装扮,但那张脸上极度扭曲的五官,两个空洞无物的眼眶无不令在场的人胆战心惊!曾经让无数女孩子迷恋的英俊脸庞成了一张恐怖片里的鬼脸。到底是谁会对他下此毒手?
窗外的雨停了,风依然萧瑟得吹着,哗哗翻动着书页,照片被吹落到窗台下。任居正忙起身拾起,重又夹回到书页中。夜色渐渐深沉,任居正歪坐在沙发上,睡意朦胧。
窗外依稀传来了一阵笛声,任居正定定地站在那里,笛声由远而近,仿佛就在他的耳边,而此刻室内只有他一人独处。
笛声忽远忽近,飘飘渺妙地萦绕在他耳边,又似在对他发出某种召唤。他像着了魔一样,两眼呆滞木然地打开房门。
走廊里“呼呼”地刮起一股阴风,原先明亮的日光灯被一盏盏白纸灯笼所取代。那荧荧的烛火随风晃动忽明忽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