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鬼索命

明朝隆庆年间,湖广德安府孝感县有一个年方十八的秀才,叫许献忠,长得眉清目秀,举止斯文。和许献忠同街居住的屠户萧辅汉,有一个女儿叫萧淑玉,年十七,体态轻盈,容貌秀丽。萧淑玉每天都在临街的楼上绣花,一次许献忠路过,见到萧淑玉,两人四目相望,彼此互生好感。天长日久,两人开始言语交往。

一日,许献忠暗示萧淑玉,想进她房内叙情,萧淑玉默许。当许献忠从楼下架起梯子,爬上楼去,和萧淑玉情交意美。两人情意缠绵,不知不觉天已破晓,许献忠恋恋不舍,和萧淑玉约定明晚再来。萧淑玉说在楼下架梯子太明显,一旦有人路过看见,事情就麻烦了,她将准备一匹白布系在一根圆木上,把白布悬在楼下。他只需抓紧白布,她会在楼上拽拉圆木将他拉起。许献忠听后不胜喜悦,次日晚便如此上楼。二人往来半年,邻居们都有所觉察,唯独萧辅汉还蒙在鼓里。

一天早饭后,萧淑玉母亲见女儿还未起来,就上楼来叫。她推开房门一看,女儿已死在血泊之中,身上的首饰都不见了。萧辅汉的邻居中,有一人素来对许献忠和萧淑玉的暗中交往看不惯,就告诉萧辅汉他家女儿和许献忠交往已有半年多,昨夜许献忠在朋友家喝酒,想必是喝醉了酒杀人。萧辅汉大怒,当即赶到县府告许献忠奸杀女儿。

当时张淳任孝感县知县,此人清廉公正,断案如有神助,他接了状纸后,马上派差役传来原告、被告及证人。张淳先提讯证人,左邻、右邻都称萧淑玉闺房在路边楼上,她和许献忠私下往来已有半年多,因此不能说是强奸。至于萧淑玉为何被杀,夜深之事,众人难以知晓。张淳又问被告,许献忠说如果单单以他和萧淑玉有私情这事定罪,他绝无辩词,但萧淑玉不是他杀的,他和她私下相亲相爱,本来就担心别人知道,怎么还会做忤逆之事,操刀杀她?

张淳见许献忠面目清秀,性情温和,不像凶暴之徒,就问:“你和萧淑玉往来时,有什么人在楼下经过吗?”许献忠说本月有巡街和尚明修,常常在夜间敲木鱼经过。张淳听后心生一计,脸上却一变温和之态,厉声对许献忠说:“你杀死萧淑玉,还想狡辩?”他又命衙役打许献忠20大板,关入监狱。

众人见许献忠入狱,以为此案就此完结,张淳却暗中叫来两个差役,问明修在何处住宿,差役说在玩月桥观音庵前。于是张知县对二人耳语一番,并说事成有赏。

当晚,明修仍然敲木鱼巡街,约三更时回去歇宿。这时四下一片死寂,夜色深重,忽然桥下发出三声鬼叫:一男叫“上”,一男叫“下”,一女低声啼哭,声音凄厉惊人。明修万分惊恐,忙在桥上打坐,口念弥陀。这时又听第三鬼边哭边叫:“明修、明修,我阳数未尽,你无故杀我,又抢我首饰。我已向阎王告你,阎王命二鬼使陪我来取你命。现在你若付钱帛给我,并打发鬼使,就可以私了。否则我将再奏天官,定要你命,到时就是诸佛也难保全你。”

明修早已吓得魂不附体,急忙手执佛珠,合掌答道:“现在首饰就在我住处,明日再买钱帛一并还你,并念经卷超度你,请千万不要再奏天官。”这时两公差突然出现在明修面前,用铁链锁住明修,又收取其住处的衣物、蒲团等物,押解回县府。原来张淳早已命两公差雇一妇人,三人在桥下发出鬼声,吓得明修吐露实情。

第二天張淳搜出明修藏在破袄内的首饰,让萧辅汉辨认,确认是他女儿平日插戴之物。明修无可抵赖,只得一一承认杀人罪行。

原来,那晚许献忠去朋友家喝酒,夜深未归。明修巡街叫更,行至萧淑玉楼下,见楼上有白布垂地,以为萧家白天晒布,夜晚忘记收回,就拉扯白布,起意偷走。不料他却发现有人在往上吊扯,当下心里明白,这是偷情女子以此接应意中人,但他也不言语,听任楼上吊扯上去,上楼一看,果然是一个美貌女子。明修对萧淑玉说:“小僧与娘子有缘,今日娘子若肯留我一宿,福深似海,德高如天,纵在九泉之下也不会忘记。”萧淑玉见是和尚,心中早已懊恼无比,又闻和尚口出此言,更是恼怒,说自己已鸾凤相配,决不失身于他,但可将一根簪子给他,让他快点儿下楼。明修也怒了,说是萧淑玉把自己吊上来的,说罢强去搂抱淑玉求欢。萧淑玉高声叫喊,明修担心被人发觉,即拔刀将萧淑玉杀死,摘其首饰逃下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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