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界之鬼
这是元和(八0六~八二0年)初年发生的故事。
上都(长安)有一个叫做李和子的地痞流氓。李和子性情残暴,经常偷走猫、狗并吃掉,城里的人都当他是一个麻烦的家伙。
一天,李和子的手臂上停着一只隼鸟站在十字路口上,这时来了二个身穿紫衣的人,开口对他问道:
「你就是李和子吧!」
李和子立刻点头称是。这二人说有事相告,于是,便将他带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告诉他说:
「冥界当局请你走一趟,我是鬼。」
起初,李和子还不相信二人所言。紫衣人便拿出一封盖有大印的书信给他看,李和子见后大为惊恐。因为,书信上方记载着共四百六十只猫和狗的告发诉讼书。这时,李和子立刻抛下隼鸟,伏首哀求道:
「我是死有余辜,能不能再给我一些时间,让我招待二位喝杯水酒吧!」
无法拒绝的二鬼,酒足饭饱之后,便讨论着李和子前往冥界的对策。然后,
「你准备好四十万块钱,我们就借你三年的寿命。」
如此对李和子说道。李和子当然应允,便在第二天的午时期限之前,卖掉衣服准备好纸钱。李和子把酒倒到地上,并焚烧纸钱后,便看到这二个鬼拿着纸钱离去。
三天后,李和子就死掉了。因为,鬼所说的三年在人间只不过是三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