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吃人


  这并非是个鬼怪力神的故事,但却说明其实人比鬼怪更可怕,更残忍,即便是羊这样温顺的动物,在人的作用下也可能变成狼。

就如同托马斯.莫尔在一本叫作《乌托邦》的书中写道:“绵羊本来是很驯服的,所欲无多,现在它们却变得很贪婪和凶狠,甚至要把人吃掉,它们要踏平我们的田野、住宅和城市”。

事情的起源来自于我得到了个久违的一星期假期,收拾好行李和必备物品,和同事做了简短的告别便离开了所在的城市——一直向往如同纪颜一样无拘无束四处旅行的我,终于得到了一个短暂的改变自己生活的机会,自然十分高兴,当然,可惜的是落蕾并无法同我随行,作为专栏的负责人,她是无法离开的。不过她依旧叮嘱我,七月十五将近,出门还是小心点为妙。

不过当我犹豫改如何挥霍这本来是最普通却对城市人最为珍贵的时间财富的时候,一个大学时期的同学忽然邀请我去他所在的农村。他是一个从村子里出来的普通学生,并不如普通爱情小说里那样十分的优秀,也没有认识一个欣赏他才华的富家女,更不会有事没事搂着人家的肩膀大吼你爱不爱我,我一无所有。当然,他更不可能上演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总之可能令大家失望了,他只是一位普通的乡村老师。

其实他可以不用回去,而且他也不十分愿意,可是这是一个承诺——全村人凑份子供他上了大学,可能你会说不是有助学贷款么?但是生长在城市里的我们有怎能明白不肯要嗟来之食的自尊和在前途与尊严之间的无奈,一旦接受了钱,无疑在自己身上打上了烙印,联系次数多了说贪财,生疏了则说忘义,更何况那些微薄的钱财还只是为了家境最贫寒或者考入名牌大学的学子们准备的,我的同学既没到家徒四壁也没有考的非常优秀,所以相比之下,他宁愿接受了乡亲们的捐助,或者说是一笔交易更恰当。最后他答应一定回来好好教育那帮睁着大眼睛拖着鼻涕的孩子们,虽然大学生活多少改变了他,可是找工作的时候他依旧做出了回去的决定。

“男人的承诺不能乱给,既然给了,就要履行到底,除非我死了。”当我询问他原因的时候,同学微笑着如此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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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晃过了三年,既然他主动邀请我,看来他起码过的不坏了,我向来厌倦了去那些所谓的人为景观的游览,但凡是经过加工的东西,都丧失了灵魂,按照一些人的说法,物非活物,景非活景,如同那制作精良几可乱真的标本,它始终是标本。

他的村子里这里并不十分遥远,这也是我愿意去的原因之一,毕竟一星期的假期有限,我要好好分配统筹优化一下。在经过六个小时的高速列车和两个多小时的颠簸的客车旅途,我带着疲惫在色中看到了那个村子。

与其说是村子,倒不如说是一个巨大的绿色草原,我几乎以为自己到了广阔无垠的内蒙,四处搭建的羊圈和片片的草场让我觉得十分诧异,难道这里也可以适应养羊么?

当我困惑的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穿着朴素的汉子从不远处走过来,身后的影子拉的很长,如同一根黑色的剑,插进了村子。

直到走到跟前,我才认出他来,绝非因为天色的黯淡,因为实在他的相貌改变过甚了。

大学的时候他非常瘦弱,虽然个字很高,却经常佝偻着身体,犹如一只大虾一样,深陷的眼窝总是带着难以名状的悲伤和苦闷,仿佛一团无法化开的浓墨,而现在他则充满了自信和骄傲,或者说句不好听的,颇有些暴发户的感觉,我忽然很好奇,三年里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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