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寺喋血(5)
丁局长与林大彬交谈几句后,深沉地说:“根据白玉娥提供的情况,我们兵分两组。林大彬与白玉娥一起,重点到古寺去守护宝物,抓住盗贼。刑侦科的马大钟、玲兰与刘叶春为一组,任务是调查牛牯佬和黑豹子的真实身份。”
马大钟等三人来到肖家冲。他们拿出黑豹子的照片给老俵们看,问见过这个人没有。
一位四十多岁的汉子提供,照片上的人是冯家坳的冯金民。
经过了解,冯金民人高马大,是远近闻名的猎手。由于他打的猎多,且耿性坦诚,忠厚老实,所以结识了许多购货商,有张口的肖金平、赣西的梁力秋,还有山外的一个购货商。
马大钟一行三人不辞辛苦奔波了七、八里山路,来到冯家坳冯金民家。
冯金民妻子李春花三十多岁,一位标致的山村妇女,娴淑,大方,眼睛里流露出许多忧郁。她热情地接待了马大钟等人。
当李春花了解到马大钟的来意时,她说冯金民已经三天没有回家了,虽然以前也有类似的情况,但以前冯金民都会打电话告诉她什么时候回家,然而,这次没有来电话。
当问到牛牯佬是何许人时,李春花就意识到丈夫出事了。她迫不及待地追问她丈夫到底出了什么事。
马大钟把冯金民遇害一案告诉了李春花。李春花当即昏过去了。
马大钟等人手忙脚乱了一阵子,才把李春花弄醒。她泪流满面,哭诉道:“这是我造的孽啊!”
原来,早在1976年秋天,十年动乱刚刚结束,李春花高中毕业在家待业。当时的李春花年仅十八、九岁,出落得像一朵含苞欲放的荷花,水灵灵的,是远近山乡的美女。一天,公社团委书记何峰叫她去公社说有要事商量。李春花早就听说村里的团支书提拔到公社搞脱产干部去了,村团支书位暂时空缺。难道老师是要我做村团支书?然而,提起何峰,李春花心里总是结着一块疙瘩。何峰,野名牛牯佬,32岁,两年前在乡中学教书,做过李春花的班主任。他被李春花的美貌吸引住了,经常借补课为由,对李春花动手动脚。去年,在他表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的帮助下,他被调到公社任团委书记。任职期间,曾多次到学校找李春花,许诺她只要跟他好,决不会亏待她的。
李春花自知这是个陷阱,但善良、淳朴的女孩还是来到了公社。
何峰果然是要她做村团支书。李春花受宠若惊,发誓努力工作,以报答何峰的知遇之恩。何峰以此作要挟,强行奸污了李春花。在以后的一段日子里,何峰以各种理由诱奸李春花。李春花想报案,然而一个姑娘怎么开得了口呢?何况,自己刚刚做上村团支书,自己的前途就系在何峰的身上。就这样,李春花在担惊受怕中度过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她为此曾先后打过四次胎,医生已经给她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再这样下去,就会导致终身不育。终于有一天,李春花不忍何峰的兽性,来到法院起诉何峰。何峰以自由恋爱为由,为自己作辩护。然而,法律是神圣的。经过取证调查,何峰被撤消公社团委书记职务,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李春花自知蒙冤,然而在乡亲们看来这是大逆不道的,所以,她觉得没有脸面见人。于是,在一个夏天的黄昏投河自尽,刚好被打猎回来的冯金民看到,把她救了上来。后来,李春花就嫁给了老实巴交的冯金民。婚后,冯金民夜晚外出打猎,白天帮李春花打理家务,两口子生活和睦。一年后,他们生下了一个宝贝儿子,日子过得有滋有润。
然而,这样的生活没过多久,就被刑满出狱的何峰打搅了。一天,何峰寻到冯家坳,找到李春花,又一次强行奸污了她。李春花有苦说不出,只盼望丈夫早点回来,把他撵走。直到傍晚时昏,冯金民才扛着猎物回家。何峰恬不知耻地自称是李春花的表哥,生活上遇到一些困难,要向冯金民借点钱。不明真相的冯金民二话没说借了钱给何峰,并留何峰在家过夜。李春花强咽苦水,干巴巴地看着这个人面兽心的家伙欺骗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