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癸神灯(2)
同大哥相比,二姐就聪明多了。
她喜欢速战速决,经常寄身在蜡烛啊、火把啊一类的快速消耗品里,一现身就急吼吼地让人家许愿,那些受宠若惊的凡人们望着快速燃烧的灯具,根本来不及深思熟虑,有时候连规则都没搞明白,就脱口许出过分的愿望。待到蜡烛或火把燃尽,二姐也就此解脱,可以寻找下一个寄身的灯具。
大哥最有成就,二姐最具效率,但若说到举世闻名,自然非四姐莫属。
我四姐天生好色,最喜欢被帅哥摸。当年她寄身在一盏油灯里,帮一个穷小子咸鱼翻身做主人,又是盖城堡又是娶公主的,为了多被摸几下,最后还助他登上了王位。“阿拉丁神灯”从此一举成名,被喻为灰小伙们的水晶鞋,成为《一千零一夜》中最受穷屌丝欢迎的故事。甚至在那个故事里,连原本男主角的名字都抹去了,直接就叫阿拉丁,足以见得我四姐的影响力有多深远。
至于那个穷小子的结局,当然也是坠入无愿地狱了。我四姐只是色他,又不是爱他,结果他自不量力,许愿要娶我四姐当二房,这种奢侈的愿望自然无法实现!
难道说,阿拉灯神就没有输的时候?
这个嘛,对于灯神来说,不赢,就意味着输吧?
比如我六姐阿拉己,她的赌运一直不好,总是遇到一些奇奇怪怪的家伙。一千多年前,她寄身在一盏陶瓷罩灯里,遇到了一个叫陈耀的年轻人,这个家伙谨小慎微,每天只许三个愿望:比昨天多活一天,比昨天多赚一块钱,和昨天一样健壮。
若他许永生、许取之不尽的财富、许青春永驻,那我六姐肯定不会答应,因为“永远”是只存于无愿地狱里的东西。
但他没许永远,只许了三个看起来超级简单的愿望,而且每天只许这三个愿望,从来不变!就这样,六姐被这三个无聊的愿望折磨了一千多年,简直生不如死!
鉴于这个血淋淋的教训,阿拉灯神不得不重新给赌局加了一条俗不可耐的规则:一个愿望只能许一次!
新规则修补了之前的漏洞,但却无法拯救六姐,毕竟她与陈耀的赌局在先,而我们阿拉灯神又不会仗着自己是庄家就半路耍赖加条件。
这场延续至今的赌局,不但令六姐无聊到浑身长毛,还让她在无愿地狱成为笑柄,楼上那群推磨烧油拉锯的小鬼们没事就凑在一起嚼舌根:
“最底层那十个装清高的二货,平日里总嘲笑我们折磨人的手段没有技术含量。”
“哎呦,他们那些技术活儿咱确实玩不起,玩着玩着就把自己玩进去了!他们家老六阿拉己不就被个凡人玩了吗?”
“老大阿拉甲的境况也好不到哪儿去,跟坐牢没差别!”
“说起来,还是老九阿拉壬最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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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死我了!无愿地狱的境界,岂是他们这些魑魅魍魉所能领悟的?
不过话说回来,自从电灯普及,我们兄妹十个的境遇确实每况愈下。
大哥和六姐就不说了;二姐寄身的蜡烛不知道被扔在哪儿,已经十几年无人问津了;三哥和四姐一个埋在黄沙里、另一个沉入海底,不见天日;五哥、七哥、八姐每天在古墓里数虫子;九哥脑袋进水寄身在人造卫星的信号灯上,至今都联络不上,也不知道是不是去给外星人许愿了……
作为阿拉灯神中的幺妹,千万年来我一直被兄长姐姐们呵护着,每天无忧无虑地折磨着那些被欲望吞噬的灵魂们,日子过得逍遥自在。我从未离开过地狱,顶多是心血来潮时到楼上帮地藏菩萨溜溜谛听,或者爬到八楼冰山地狱去赌两把。
而今,为了无愿地狱的声誉,也为了六姐和所有正在受苦的哥哥姐姐们,我,阿拉癸灯神,决定踏入凡间,开始我人生中第一场赌局。